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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名下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购买首套房。婚后可以用配偶的公积金还贷吗?配偶婚前名下就有一套无贷款广州住宅

    婚前名下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购买首套房。婚后可以用配偶的公积金还贷吗?配偶婚前名下就有一套无贷款广州住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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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436620950

    发布于2025-02-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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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299567049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后,房屋产权人及产权人配偶才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若非该套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配偶,则不符合申请条件。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以下指南:2019年1月1日后申请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依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指南(按月还贷)办理,链接如下:操作指引链接: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操作指引链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5-02-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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