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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买房后,可提取几次公积金?

    贷款买房后,已提取一次公积金。现每个月公积金还款后,仍有余额,已累计不少,新政策是否可在一定条件下再次提取公积金?如不能,请给予充分解释这个明显的不合理性政策的来源。 北京市

    公积金还款 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 取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308208684

    发布于2025-02-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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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491508033 丨Lv 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九条,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人均应办理按月还贷,以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扣划,直至贷款结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可办理商贷部分按月还贷提取,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帐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已办理商业贷款按月还贷提取的应及时留意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取消商业贷款按月还贷提取或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符合提前还贷条件的,由主借款人提出申请。当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提前还贷款项的,差额部分从次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出;如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偿还提前还贷款项的,不再划扣其他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5-02-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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