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看房选房
  • 关于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延期最长不超过4个月的建议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七条:入住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用人单位可以向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自有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四个月,腾退期间的租金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计收。 对于以上规定,建议:提交延期申请和证明材料后,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最多可延长至16个月。 理由:1.因为目前配租给公司的住房,很多都退租空置着,然后真正有需要延期需求的职工和家庭又不能续租。具体到我个人,是因为孩子在延期四个月后,就升入初三,需要再延期10个月,等孩子中考后再搬到已购住房(教育局也有规定初三不给转学,实际上也不可能让初三的孩子转入新学校去适应新环境) 2.既然人才房是政府给予重点企业的扶持、优惠政策,是留住企业,留住人才的一个重要举措,那么应该保持初衷,对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的住房支持。 北京市

    人才房 自有住房 举报

    提问者:江山语聊

    发布于2025-01-1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2879637927 丨Lv 0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入住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因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婚姻状况变化等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需要延期腾退的,用人单位可以向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自有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四个月,腾退期间的租金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计收。感谢您的意见建议及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1 2025-01-16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