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陕西省汉阴县集体土地住宅使用证不动产登记证。户主2012年4月20日,享有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让上房产共同土地产权吗?

    陕西省汉阴县集体土地住宅使用证不动产登记证。户主2012年4月20日,在村委会申请集体土地住宅使用权,以户主妻子儿子。因为2009年,农村集体户口本上面显示登记三人,大儿子也未成年,申请集体土地使用住宅申请书,集体土地住宅使用申请,审批表,审批表里显示为三人,审批表里面有村民委会盖章,汉阴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盖章,汉阴县国土资源局盖章,汉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章,确认申请表里面申请人为三人, 为汉阴县村民建房审批批准表,户主妻子儿子,应该认定为共有产权吗,当年2012年8月房产建起完工,取得的土地证,房产证,在抵押登记时,工作人员介绍登记户主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全家共同拥有,所以登记的时候,登记了户主的一个人的名字,2017年7月1日小儿子出生,一家四口,农村户口户口簿上面显示4人,已登记4人,农村集体土地住宅办完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之后,房产证上面没有显示后出生日,未成儿子的名字,后出生的人口,享有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让上房产共同土地产权吗,集体土地住宅使用权,依据集体土地承包法哪条哪款,2018年6月22号,户主是因为想银行转贷以前是一个人贷款的,把土地证,跟房产证,合二为一,变成了不动产登 北京市

    产权 房产证 贷款 住宅 举报

    提问者:ask2701581237

    发布于2024-12-2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4229979729 丨Lv 2
    根据相关规定,陕西省汉阴县集体土地住宅使用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是不同的证件,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权的证件,不具备不动产权利,而不动产登记证则是证明不动产权利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等。户主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并不等同于共同拥有土地产权,因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与不动产登记的产权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在房屋登记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一般情况下,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户主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但具体是否共同拥有土地产权需根据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办理房产证、贷款、抵押贷款等手续时,应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确保合法合规,避免因产权问题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1 2024-12-25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