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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一个老院子,1953年政府颁发的房产证,到现在要拆迁,县里面和乡里面有些人说不承认应该怎么办?

    房产 拆迁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6258907331

    发布于2024-12-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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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371386412 丨Lv 1
    您好:1953年的房产证虽已失效,但仍具有一定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据效力,面对这种情况,你可采取以下措施:收集相关证据除房产证外,收集能证明房屋一直由你或你家族占有、使用、修缮等的证据,如水电费缴纳凭证、邻里证言、房屋修缮记录等,以证明房屋的历史沿革和你的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协商主动与县、乡拆迁部门沟通,了解其不承认的具体原因,出示1953年房产证及其他证据,说明房屋的历史情况和合法性,争取合理补偿安置。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房屋的合法性及你应享有的拆迁权益。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拆迁律师,律师可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维权策略,帮助你维护合法权益。
    +1 2024-12-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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