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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离婚,妻子分得房产吗?

    婚前购房,婚后未加名,离婚时妻子是否有权分得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婚后双方未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婚后丈夫单方面购买的房产。 北京市

    加名 购房 房产 共同财产 举报

    提问者:ask2913670555

    发布于2024-11-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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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544735588 丨Lv 1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登记证书上谁的名字,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离婚时,妻子有权要求分得共同财产中的房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是妻子在婚前单独名下购买的,且没有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那么离婚时妻子通常会独自所有该房产。在具体分割房产时,可以协商达成协议或者依法进行裁决。- AI整理生成 -
    +1 2024-11-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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