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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变更,男方能否撤回对孩子的财产赠予?

    男女双方2014年5月离婚,离婚协议规定房产归男方并支付女方200万现金。2017年11月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出售房产后先给孩子购买房产,剩余款项平均分。男方欲撤回对孩子财产赠予,称补充协议是赠予协议可随意撤回;女方认为补充协议重新分割财产,应严格执行。男方起诉后,法院可能做何裁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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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662330810

    发布于2024-11-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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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蔡龙龙 丨Lv 3
    离婚协议中男方对孩子进行财产赠予,一旦协议生效,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撤回的。财产赠予一旦完成,即形成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男方撤回赠予需要经过相关程序和对方同意。一般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如有需要变更,应当经过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男方确有撤回赠予的意愿,建议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建议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尽量避免一时冲动或不慎签署协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AI整理生成 -
    +1 2024-11-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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