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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一方公司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一方设立的公司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市

    共同财产 举报

    提问者:ask6869278533

    发布于2024-11-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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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660999060 丨Lv 2
    离婚时,一方公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判断。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立的公司属于个人财产,且没有将该公司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那么在离婚时该公司通常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另一方给予了实质性的支持,如出资、劳动、技术等,导致该公司的增值或盈利,那么该公司的部分价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离婚时可能需要对公司的财产部分进行分割,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情况下,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财产分割问题,确保离婚过程合法、公平。- AI整理生成 -
    +1 2024-11-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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