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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长期未居住,要求减免物业费,该怎么办?

    我在伊宁市开发区深圳北路拥有一套137.25㎡的商品房,长期未居住且只进行了简单装修,暖气长期停用。要求物业费减免,但物业公司声称没有相关规定和依据。我该如何与他们沟通解决此问题? 北京市

    物业公司 物业 商品房 物业费 举报

    提问者:ask4445719100

    发布于2024-11-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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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542509107 丨Lv 2
    对于商品房长期未居住要求减免物业费的情况,一般来说,物业费是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分摊的公共维护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根据相关规定,业主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如果商品房长期未居住,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说明房屋长期空置的原因,请求适当减免物业费。物业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有可能会根据空置时间长短、具体原因等因素来决定是否给予减免。在提出减免申请时,业主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空置证明、房屋使用情况说明等。同时,建议业主在与物业公司沟通时保持良好的沟通,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争取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总的来说,对于商品房长期未居住要求减免物业费的问题,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最终的处理结果将取决于双方的沟通和协商。希望业主能够理解物业管理的重要性,与物业公司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和秩序。- AI整理生成 -
    +1 2024-11-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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