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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本市二手房,但购房发票超过3年,公积金余额如何提取

    配偶在4年前购买二手房,我们去年领证结婚,今年10月我们共同申请了商转组合贷,贷款人是他,我是共同申请人,现我想提取我的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查询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的要求是: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在有效期内(三年以内)。 请问,是否我们这种情况下,我的公积金余额就不能全额提取? 北京市

    购房发票 购房 房产证 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8924116201

    发布于2024-10-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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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63020441 丨Lv 1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业务。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业务。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一套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4-10-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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