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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拔地与出让地的问题?请专家帮忙解答,感激不尽

    我现在所住的房子是2001年在房产公司购买的。当4年按揭完成后,我欲再贷款投资生意,却才发现房产证上有2/3的面积属于划拔地,从而导致银行不予贷款,而且房子不能出买了。

    按揭贷款 贷款 开发商 房产 举报

    提问者:ru_by

    发布于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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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蝴蝶笨笨 丨Lv 3
    理论上讲,房子还是你的,没问题,只是因为土地性质有瑕疵,无法抵押、贷款,失去了再融资的功能而已,关于起诉的问题,关键要看当年与开发商的合同是否是商品房购房合同,是否商品房的价格并不重要,如果是商品房合同的话,就可以起诉,起诉对象不单是开发商,还可以追加当地房地局为第二被告,这明显是管理漏洞或黑幕了,而且胜诉的可能比较大。如果不是商品房购房合同,那我估计即便打官司也赢不了。贷款无法实现,可以考虑转让,转让应该问题不大
    +11 2007-06-20 举报
  • 海子无言 丨Lv 3
    你手中还有房产合同么?如有,可看看第一页上关于土地权限的条款,是多少年的.
    +11 2007-06-20 举报
  • 古灵精怪sun 丨Lv 3
    你当然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你至少拥有部分所有权.应该可弄点现金. 如果有什么新的进展,请告诉我!以后至少我能帮人回答相同的问题.
    +11 2007-06-20 举报
  • 巧笑倩兮儿 丨Lv 3
    如果有2/3是划拨面积那么你的房产就不应该是商品房,而有可能是房改房、集资建房或者经济适用房。假设是以上产权类型那么有些城市的有些银行是可以拒绝贷款的(只是银行不愿意提供贷款),但是上述房产产权不会影响你上市出售,除非你的产权证就有问题。关键要看你当初和房产公司的合同是怎么签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话那么问题就严重了,纯属欺诈行为甚至房产证都是假的。如果合同里已经向你说明产权类型并且你已经同意购买(事实上你是同意购买并且认可了),那么这个官司应该是打不赢的
    +1 2007-06-20 举报
  • 房掌柜 丨Lv 5
    1、房证上是不可能标注“使用权类型”的,你说有2/3是“行政划拨”(使用权类型)应该是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标注的。2、开发商与当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是可以约定有多少面积是住宅用地,有多少面积是行政划拨。但要注意的是,能够使用“行政划拨”类型的使用权人必须是符合《行政划拨目录》的单位。如果你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确实表明了剩余的1/3面积是“住宅”,那么这部分土地是可以进行转让,也可以进行抵押的。3、你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在应该为经过城市住宅用地分户之后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果不是,请你去当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办理。4、你从房产公司买了商品房,应该立即去当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分户手续,需要带以下材料:一是房证、契证;二是身份证,手续费为23元/户。
    +1 2007-06-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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