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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我在宜都市与喻先生交易租了一间房子,合同里面写到,在租房期间不能改变房屋用途我该怎么拿到剩余的租金(租房合同里没有写到关于违约责任要付多少违约金)?

    租房 违约金 租房合同 房租 举报

    提问者:ask8070354389

    发布于2024-10-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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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504562191 丨Lv 2
    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可以按照当初签订租房合同时的约定,并给与适当违约的补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维权。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虽没有数额的限制,但一般要以双方可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为限。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 2024-10-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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