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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131481127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先注销原住房提取单,再新增第二套房提取单上报审核。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只要符合上述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再次购房,产权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操作指引链接: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操作指引链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操作指引链接:注:以按揭购房的条件申请提取的,需在贷款放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以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需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以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需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同一种提取情形的,提取申请需与上次提取成功申请时间间隔需满90天及以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4-10-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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