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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地十年,该付款了吗?

    租地十年,已支付五年租金,剩下的五年到期后八个月,地主却以没有资金为借口拖欠未付款项,签约人也已退出企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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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731032577

    发布于2024-10-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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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645095023 丨Lv 2
    根据相关规定,租赁土地的期限一般分为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对于长期租赁土地,一般指租赁期限在40年以上,而短期租赁则是指租赁期限在40年以下。对于长期租赁的土地,租赁方通常需要按照约定的周期(比如每年或每月)支付租金。而对于短期租赁的土地,租赁方一般需要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在租地十年的情况下,具体是否需要继续支付租金,需要根据当初签订的租赁合同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续租或者终止租赁后的费用,那么在租地十年后租金支付可能会有变化。因此,建议您查看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支付租金。- AI整理生成 -
    +1 2024-10-0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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