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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史甜甜 丨Lv 3
    购房合同原件被收走,如果是为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等手续,则是正常的,开发企业需要自签约之日起的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备案手续办理完成后,开发企业会通知购房者领取合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2024-09-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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