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关于深圳市公租房人均可分配收入及共同申请人财产状况

    1、关于填写深圳市公租房基础信息时,某一步界面需要填写申请的财产状况,里面有一条是“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是否使用申请人及其父母的合计收入来计算?(比如一家三口全年合计收入是 54000,则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54000/3人=每人18000) 2、申请人名下没有房产,但是父母其中一方名下有深圳房产,如果把父母添加为共同申请人,是否会将其名下房产算进申请人的财产限额内。 北京市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6691678903

    发布于2024-08-2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43071445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已于2024年9月3日致电联系市民,告知其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应符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单身居民配租建筑面积以不超过三十五平方米为主,三人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以不超过六十平方米为主。
    +1 2024-09-03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