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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江市前进西路的经济适用房,要在两个月全部交齐房款,说不能贷款??!!国家的政策呢?有谁能告诉我??

    在6月1日交了部份房款,可是房产管理局的说,不能贷款,必须两个月内交齐,具体原因是没有哪家银行会贷款给我们,问题是,如果我们有十几万,又何必去买经济适用房呢,这是国家惠民工程啊.为什么不能贷款,我们交不齐,就只能等着我们放弃吗?合同上说在两个月内不交视同放弃,而房管局则叫我们去闹,那是啥意思啊???

    房屋管理局 经济适用房 购房 贷款 举报

    提问者:钟晶2008

    发布于201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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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周琼8811 丨Lv 1
    经济试用房好像不能卖
    +1 2014-12-05 举报
  • 刘烨 经纪人
    夫妻又方加名去名无需赠与,几百块就可以了。
    +1 2014-11-25 举报
  • jiujiang002 丨Lv 1
    经济适用房是在5年之内是不允许交易的,而且你才付了部分房款,房产证应该还是没有到手的吧!如果没有房产证的话,银行就没有依据去给你们房款,这个银行房款也是有风险的!也是有很正规的程序的!
    +1 2012-08-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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