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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农场宅基地婚前房,拆迁后按原房面积安置楼房。2009年离婚协议约定允许前妻未婚前带孩子居住合理合法吗?

    我农场宅基地婚前房,拆迁后按原房面积安置楼房。2009年离婚协议约定允许前妻未婚前带孩子居住。孩子年满18岁,办理房产证,要求是夫妻2人的,我不同意。合理合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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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475426647

    发布于2024-08-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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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350846045 丨Lv 1
    根据相关规定,婚前房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应按照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处理。在您提到的情况中,2009年离婚协议约定允许前妻未婚前带孩子居住,需要具体看离婚协议的约定内容。如果离婚协议中确实约定了此事项,且履行过程中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前妻未婚前带孩子居住是合理合法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要确保相关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免引起纠纷。至于宅基地拆迁后按原房面积安置楼房的问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和相关手续来执行,确保产权合法性和权益保障。同时,办理楼房房产证时也要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房产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处理房产问题时,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为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1 2024-08-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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