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 租房中的一些问题

    我租了一套房准备开公司,电话线,宣传资料等都准备好了

    租房 举报

    提问者:多少一注

    发布于2007-06-20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杨小乐 丨Lv 4
    我是北京的,我在打印合同的时候,有清楚的以下几笔第十条 所有权变动(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的合同没写有关内容,你可以依据《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做参考。毕竟你是理正,他是理亏的。
    +1 2007-06-20 举报
  • 风分不息 丨Lv 4
    一般来说业主租给你的时候,都没有到正规的房管所去进行登记,你们所签订租赁合同首先来说业主是违法的。其次根据我国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因为提前解约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第三,请笔者查查你所在的城市有没有实行住宅禁商的规定(国内某些城市有此规定,如广州)。其间涉及法律官司,建议最好有专业律师来经手。
    +1 2007-06-20 举报
  • 徽雨思因 丨Lv 3
    只给一个月的违约金是不可以的。不论他卖给谁,你都拥有你们签订的租期,并且你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你认可解约,你的实际损失可以和他协商。但你有权不解约。
    +1 2007-06-20 举报
  • 一夜寒风碎无梦 丨Lv 3
    同等条件下,租赁者有优先购买权,另外,买卖不破租赁,就是说即使他卖了房,你也可以要求继续租赁这房子,否则可以诉讼再看一下当时的租房合同对此有特殊约定没有?
    +1 2007-06-2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