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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上没有配偶名字,配偶可以提前公积金吗

    问题一:房产证上没有配偶名字,配偶可以提前公积金吗?问题二:房子业主之前是单身状态并且办理组合贷款房子,产权跟贷款都是一个人,后来结婚了能不能添加其配偶一起用公积金还款?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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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139614866

    发布于2024-07-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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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22193894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只要符合上述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产权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2019年1月以后申请的本市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可以添加配偶共同偿还公积金贷款,直接划扣本市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款。除此以外的贷款,提取成功后自行偿还贷款。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操作指引链接: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操作指引链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4-07-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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