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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考虑深圳市与惠州市公积金互认工作?

    6月21日,深圳市、中山市两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推动深圳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合作协议》(下称《协议》),以此进一步推动深中住房公积金互认互通、一体化融合发展。深莞惠一体化发展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应有之义,深圳有大量务工人员在深工作,在惠州买房,推动深圳与惠州公积金互认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请问相关部门是否推动相关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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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191807629

    发布于2024-07-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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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395843678 丨Lv 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7月4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您,告知深圳缴存职工在异地城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相关贷款政策,深圳公积金中心可协助出具缴存证明。经过沟通解释,您表示已知悉。
    +1 2024-07-0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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