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民法典规定的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否进行产权过户$https://m.fang.com/ask/ask_5171269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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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否进行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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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654572165
发布于2024-07-03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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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964100641
丨Lv 2
农村拆迁安置房更名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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