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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自行在当月做了公积金的“个人自愿汇缴”后入职新单位,新单位还能申请补缴员工当月的公积金吗

    我单位有在职人员于2023年7月24日报道,因报道前该人员自行做了“个人自愿汇缴”。我单位在申请补缴该人员2023年7月公积金时,提示职工进行过个人自愿汇缴,不允许提交欠缴补缴业务。尝试申请少缴补缴,提示比例不一致,无法办理。请问这种情况能申请补缴该在职人员2023年7月的住房公积金吗。 北京市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7252741324

    发布于2024-06-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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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575819317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不能办理少缴补缴。建议职工办理个人退款业务,退款成功后,单位再操作欠缴补缴业务。个人退款业务(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因汇补缴金额有误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将错误缴入的款项返还个人银行账户的,可申请办理个人退款业务。(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退款业务(仅适用于退款金额与原汇补缴金额一致的)。线上操作详见以下链接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缴存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审核(手续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受理)。(三)办理材料1.《个人退款申请表》(原件1份);2.个人转账凭证(原件1份,已缴入中心账户但未缴进个人账户的需提供);3.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四)办理地点: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4-06-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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