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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关于承租方退房问题!!!

    本人在2011年5月1号租房,与房东签了三个月合同并交380元押金。到期后并没有续签合同,到2012年7月跟房东提出退房,2012年7月22号已把东西搬走,房间内还剩有一些可有可无的物品,2012年7月24日再过去时,房间内已打扫得很干净我的物品也不见了,并且听邻居说房东有带人看房。在此之前我还并没有与房东办理相关退房手续、水电也没有结清,请问房东些行为是否违法,有没有触及到相关法津!?? 北京市

    看房 租房 房间 水电 举报

    提问者:111zhaojun

    发布于2012-07-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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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匡经理 经纪人
    我一打开就弹出个方框,上面说什么格式不能为“read",
    +1 2014-12-16 举报
  • 徐平平1 丨Lv 6
    一个ps,一个大唐都是贫民屌丝
    +1 2014-11-27 举报
  • 王艳 置业顾问
    如果没有批文擅自建,或是建设出来和当初规划不符,属于违章建筑
    +1 2014-08-20 举报
  • 信息港之夜 丨Lv 4
    这个并没有触及到法律问题啊,你有提前通知房东啊,房东也知道你要搬走啊,带人看房也很正常,不过房东也有点急,手续都没办,哎,现在的人啊,都这样,赶紧找房东把手续办办,到时水电出来的其他费用算你头上就不划算了
    +1 2012-07-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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