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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但未办理任何公积金贷款,没有回执,无法第二次开具异地缴存证明

    2021年曾在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但未购房,未办理任何区域的公积金贷款,所以没有回执。我现在在佛山三水买房,需要开具异地缴存证明,但由于2021年当时没有回执录入,导致我现在无法开具此证明。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请求解答! 北京市

    购房 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广州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zlxleo

    发布于2024-05-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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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372985305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为防范贷款风险,防止一人多贷,职工凡是开具过《异地贷款证明》的,除了已提交“不予贷款”的异地贷款回执且回执经中心审批通过外的,其他情况均视为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故职工若发现有异地贷款记录但实际上未在异地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应尽快提交勾选了“不予贷款”的《异地贷款证明》回执到中心审核。如《异地贷款证明》丢失的,可按以下指引重新出具或以《未使用异地贷款证明情况说明》代替。如有疑问,可向中心直属网点咨询。如需重新打印《异地贷款证明》的,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贷款证明-异地贷款证明出具”、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打印(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任一公积金中心直属网点或公积金贷款承办网点补打原《异地贷款证明》;如未使用上述证明且不需要重新打印的,可通过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表格下载-贷款申请”下载《未使用异地贷款证明情况说明》,签署后作为《异地贷款证明》回执提交。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4-05-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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