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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来处理我的房子手续。

    我的房子是我93年打工寄得钱回家叫我父亲修的。写的父亲的名。由于不懂法,一直没过户。2008年母亲去世了。才知道房子被6个姊妹产生了继承。我们全部到公证处后老二不签名,所以都走了,第二天父亲把他的一半和应有的份额过曾给了我 老大老二每月给父母各50元,三子(我)每月给父母150元,姐妹已出嫁没有给生活费,四弟精神病没给生活费。十多年来如此。老大一人安葬了母亲。老二要求我和他一起安葬父亲,如果我答应了老二,老大有意见,这么多年我比他们多给一到两万生活费。我没有打工回到老家经济收入大不如以前。请问各位大律师我的事应该怎么处理?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pjyyng

    发布于2013-08-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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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木头咚咚响 丨Lv 4
    按继承法来办,否则要找出证据证明是你出的钱修的房子,比如寄钱的票据等等。
    +1 2013-08-23 举报
  • 口臭大军 丨Lv 2
    93年汇款的凭证你肯定没有了,你的房子和赡养的事在农村都是比较普遍的。先说说赡养的事吧,你的陈述可能是分书上协商的,不知道你兄弟姐妹几人,但姐妹应该与你们三兄弟尽同等的赡养义务,按照法律你可以不必给你父母那么多,你可以不按分书执行,让你父亲到法院起诉你们,但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不建议你这么做。房子的问题,你说的有些让人糊涂,是已经通过法院分了吗?没分,你其他兄弟姐妹想要的,你可以起诉确实房屋所有权,你父亲可以是证人,同时村委会也会出具证明,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谁也不敢说房子最后是谁的,打官司实际是打证据。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律师,律师敢肯定保证打赢的话你不妨签“风险代理合同”,当然这给律师的比较多,但总比被其他兄弟姐妹分近一半要好,在房子比较值钱的前提下。房子不值钱的话,建议你不如做个好人,把苦水咽自己肚里行了!
    +1 2013-08-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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