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围棋九段 丨Lv 3
    只要不是强迫的情况下,合同只要签了字,法律就认定签字方已经理解并认可了合同的全部内容。而所谓订金,除非双方协商同一,法律规定也是不能退了。至于不让合同条款不能带回研究的问题,您只要看看格式合同书上有没有工商管理部门的监制章就可以了,不必作太多的研究。因为这样的合同一般就是已现有的法规条制定的。开发商的猫腻最大可能的是藏在附加条款里,附加款与合同正文有冲突以附加款为主是应该的,不过既然正文是按法律编的,附加款是大不过法律规定的。
    +1 2007-06-20 举报
  • 糖_急不得 丨Lv 4
    首先你要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仅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法律角度看,定金有双重性质。第一,它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第二,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还具有惩罚性。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法定的形式,法律有其具体的要求:1、形式要件,必须签订书面的形式;2、数额的限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订金的概念不规范,有很多购房者把订金当成定金,最后无法维权。这一点要特别注意,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的订金只能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订金”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则不能适用定金法则。因此,购房者签字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否则到时后悔不迭。诚意金只适用“内部认购”“诚意金”,是为了证明购房者买房的诚意。如果事后不想认购,诚意金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一旦认购,诚意金即转为定金,随后进行购房签约。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收取诚意金,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套牢客户,迅速回笼资金。因此,购房者在交纳诚意金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具体条款再签字,尤其是诚意金的处理方式。
    +1 2007-06-20 举报
  • 阿拉丁酱油瓶 丨Lv 4
    开发商的合同书都是从房管局买的, 如果需要研读可以从网上下载,一般建委、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站都提供下载,可以下载后慢慢研读,不过要有法律常识,否则不一定看懂。
    +1 2007-06-20 举报
  • 豆沙包开门 丨Lv 3
    认购署签订之后就是有效的,如果开发商没有欺诈、违约或是违法行为则该合同生效,买方单方面不再购买的所交定金不予退还。
    +10 2007-06-2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