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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年限什么时候规定的?

    产权年限到期如果不续费将会收回,收回将一无所有。这样还买房子有什么意义?还不如一直租房子呢,而且放假还这么贵。大家谁能给我解释下? 北京市

    租房 房子 房屋产权年限 产权 举报

    提问者:刘源卿

    发布于2013-08-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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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闽南歌专卖店 丨Lv 0
    我可以给你另外一个解释。按照当前科技手段,及国内建设工程标准。我们的房子设计使用年限50年是合理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达到了70年并没有什么不妥。而且建筑加固需要将整栋楼清空。这个是相当麻烦。特别是高层住宅。整栋楼清空-业主租房住-建筑加固完工后-整栋楼重新装修-业主回来继续居住。从这个流程可以看出相当的麻烦。国内对于土地使用权这个中心思想,大体上是70年到期,房子还在,缴纳费用,继续住。如果是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房屋倒塌灭失的。可以重建。当然费用只能全部由业主承担。这和再买一套房没什么区别。可以理解你的心情。换个角度看问题。这套房你20岁买房,住70年你也是90高龄的老人了。房子住了一辈子还有什么不值得的呢?纵观你周围,你的电脑手机不能用一辈子,你的衣服不能穿一辈子,你的汽车也不能开一辈子。你现在使用的东西没一件能留给下一代的。房子也不例外。不难看出。前几年开发商过度宣传,已经严重歪曲了房子的本质。在这里再次说明,房子的本质是用来居住。并不像开发宣传的保值、投资。如果非要给子孙留点东西。那就不该买车买房,应该买实物贵金属,黄金白银等。相对来说买房比租房稳定。有的地方风俗,外人不能在自己家生孩子。冲喜。虽然没什么科学依据。但是入乡随俗。孕妇被房东赶出来。不管是谁,滋味不好受。看清事物本质,否则迷失的将是你自己而不是房子。
    +1 2013-08-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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