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婚前男方父母家出首付买房写男朋友的名字.结婚后共同负担,怎么样才能保证我的权益$https://m.fang.com/ask/ask_515774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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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家出首付买房写男朋友的名字.结婚后共同负担,怎么样才能保证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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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dafagaggfg
发布于2012-07-21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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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钧城
经纪人
当然有区别了。婚前写你名字,这套房产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以后有可能分割家产的话也是各自一半,而且如果这套房产一方要变卖的话,另一方不知道, 此房产是追不回的。而且如果你们任何一方再购买房产的话都属于第二套房。(关于第二套房的规定可搜一下)如果不写你的名字:婚姻法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还有,新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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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2576086
丨Lv 4
当然有区别了。婚前写你名字,这套房产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以后有可能分割家产的话也是各自一半,而且如果这套房产一方要变卖的话,另一方不知道, 此房产是追不回的。而且如果你们任何一方再购买房产的话都属于第二套房。(关于第二套房的规定可搜一下)如果不写你的名字:婚姻法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还有,新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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