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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转让怎样才能避免自己的风险?

    现在家人看了一套房子,房东在开发商处交了五万元,在房管处有备案登记的预售,现在房东要转让,房子只开挖了地基,房东需要多拿五万元,即给房东十万,剩余房款等交房由我们另交给开发商,但是开发商现在不给办理更名,所以房东提议先签合同,等房本下来之后再做过户手续,现在的风险是我听说国家是不承认期房转让合同的,等于说我们和房东签合同是无效的,这样来说的话如果房东反悔,那我们是没有法律保障的,求房产法律高手来帮一下忙,麻烦具体一点,可以提出法律根据的,多谢 北京市

    购房 房屋备案 期房 房屋预售 举报

    提问者:gaobai813

    发布于2013-08-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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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hiky2010 丨Lv 3
    如果房子现在是在开始挖地基的状态的话,那就是说,房子现在无证并不齐全,在无证不齐全的前提下,拿的只是认购合同,谁买房的话,在五证齐全的时候才签署的是正式的买房合同,你们这边可以签署一个协议,也就是把违约金提高,你可以先给10万,但是如果房东到时候违约的话,你把违约金提高到十万的百分之五十,这样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签署这个合同以后,这个合同是具备法律效益的。
    +1 2013-08-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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