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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贷组合贷款时公积金使用问题的咨询

    您好!本人拟近期采取组合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主房屋,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咨询:1.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是否要与商业贷款保持一致?2.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是否要与商业贷款保持一致?3.公积金贷款部分,按月还完公积金贷款还款金额后还有结余(夫妻双方按月缴纳的公积金高于按月还款额),能否用于还商业贷款?如果可以,是以何种形式,是银行按月自动划扣,还是提取后再还商业贷款? 北京市

    房贷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还款 举报

    提问者:ask6847857145

    发布于2024-04-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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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haott2010 丨Lv 2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还款方式无需与商业贷款保持一致。1.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月还款额的,在约定还款日由系统自动从账户余额扣划月还款额;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单位职工可通过添加个人子账户并办理委托扣款业务(或以数字人民币支付),将差额部分以“补缴-补充还贷”的方式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调整月缴存额进行汇缴或进行补缴,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原自愿缴存人员以“补缴-补充还贷”的方式偿还公积金贷款。2.商业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帐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3.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还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提取人为非配偶关系的,房产已明确产权比例的,按产权比例划分,房产未明确产权比例的,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若另外约定划分比例的,所有提取人需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划分提取比例。4.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若已办理商贷按月还贷且仍未结清的,可选择继续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直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4-04-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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