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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夫妻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但婚后还贷款,房产登记在妻子名下,且丈夫社保不足五年,无购房资质。如果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婚前出资是否可通过协议公证转为妻子的赠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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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iaghao_Lu

    发布于2024-04-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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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074902273 丨Lv 1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在离婚后,首先需要明确房产登记证上的共有情况。如果房产证上只署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共有权,那么房产归属于名下所有人。如果房产证上署有双方名字,且双方为共同出资购买,那么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进行分割。一般来说,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协商达成协议,可以选择一方赠予另一方房产或者协商出售后分割所得;二是通过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共同出资情况、婚姻期间贡献等因素进行公平分割。此外,如果购房时存在贷款,离婚后也需要考虑贷款责任的承担,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还款责任。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双方保留相关支付、转账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分割房产时提供支持。- AI整理生成 -
    +1 2024-04-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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