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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人家庭名下在广州番禺有两套房,第一套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贷混合,第二套无贷款。本月将第一套房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完(商业贷款不提前还),第二套卖掉过户。下个月可否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子?可以贷几成?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房 第一套 过户

    提问者:ask8404253592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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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664495365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如在本市有一套房且贷款尚未结清的,首付比例最低40%。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结清上一次公积金贷款即可再次申请。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不适用)(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1)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2)符合本市人才购房政策且持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4.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不予贷款情形1.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2.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3.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5.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6.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7.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8.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三)限制贷款情形1.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2.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温馨提醒1.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属于非本市户籍人员。2.从缴存单位离职并设立灵活就业人员账户的灵活就业人员,若其在原单位的缴存记录和灵活就业的缴存记录是连续的,不存在断缴、补缴的情况,申请贷款时,其单位缴存记录计入连续缴存时间。3.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办理缴存业务时建议预留到账时间,在每月月底前建议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办理汇缴业务,以免因到账时间跨月导致非连续缴存,连续缴存时间的认定是以缴存明细中的记账日期为依据。4.公积金账户有销户后重新开户情形的,除因合并销户、外部转出销户可合并计算销户前的缴存记录外,其余情形不可合并计算销户前的缴存记录,连续缴存时间自重新开户起计算。5.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应至少缴存公积金到贷款前两个月。6.借款人从申请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且按照有关规定逐月、连续缴存。7.单位缴存职工一年内如因工作调动出现不超过三个月份(含)的未连续缴存记录,由单位提供证明后,可视为连续缴存。单位出具的补缴证明应包括职工姓名、证件号码、入职时间、补缴原因等要素,并承诺今后按时汇缴,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748060.html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0 2024-03-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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