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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方提出离婚,谁有权拥有房产?

    女方提出离婚,有一个6岁的男孩。房子是订婚后女方付的首付,婚后女方带孩子,男方挣钱,以女方的名义在还贷款。婚前男方有一套房,婚后由于经济能力有限,把男方的房子卖了补贴家用。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要房子,不要孩子。根据《婚姻法》,谁有权拥有房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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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724295843

    发布于2024-03-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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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694710236 丨Lv 1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登记证上谁的名字,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女方提出离婚后,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可以协商或法院判决对房产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协商一方赔偿另一方其在房产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款项,或者协商由一方购买另一方的份额。如果房产是某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并在婚后未经过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该房产归属于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至于房产的首付和贷款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首付和贷款也应当按照房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首付和贷款责任则由房产所有人个人承担。- AI整理生成 -
    +1 2024-03-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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