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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偶是否可以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

    本人婚前以个人名义,通过组合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期房),并且本人已签订了公积金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现在结婚后,我爱人能否也签订公积金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来偿还贷款?如果可以的话,办理材料以及流程是怎样的? 1、我爱人名下无房无贷,从未买过房也未有房贷。 2、我们两人每月公积金总额超过了公积金贷款的还贷额,但是不超过组合贷贷款的还贷额。 北京市

    期房 房贷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6707844983

    发布于2024-01-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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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377773292 丨Lv 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职工可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配偶可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职工的住房贷款。职工与配偶针对同一套住房签订按月委托提取协议的,提取顺序以职工及其配偶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为准。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一套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本市范围内)的,每月可提取额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但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和深圳住房还贷提取(纯公贷、商转公的公贷部分和部分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其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到七家归集银行公积金柜台办理。相关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4-01-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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