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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落户在自己房产的问题

    各位领导, 关于市内移居到自己房产下面,现有政策要求暂无不动产证的但有购房合同且交房的,应该额外提供2个月水费或者电费收据,在此,希望考虑上学需求,能将此条“额外提供2个月水费或者电费收据”取消,原因如下:1、现在小学与初中入学普遍要求落户到自己房产名下,而商品房从交房到实际拿证往往需要大半年,获得2个月水费或者电费收据至少需在交房后3个月才能拿到,这两个时间点太长,很多人无法在入学前拿到,导致无法落户,从而影响小学和初中一年级的入学报名;2、现有政策针对保障性住房都是交付即可申请落户,无需额外提供2个月水费或者电费收据。既然都是深圳的居住场所,应该一视同仁,取消商品房的2个月水费或者电费收据。3、现在很多城市实际可以拼购房合同入户,也是从群众的需求考虑,希望深圳也能取其精华。4、很多孩子家长希望取消。以上,还请考虑,代表广大有小孩子上学家长的真诚祈盼,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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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646489791

    发布于2023-12-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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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相小晨 丨Lv 3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公安”对外公布的深圳市公安局户政窗口服务告知单(市内移居业务告知单),关于家庭户立户材料说明第三点,购买房产尚未或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合作建房协议》、房款缴交票据、申请人近两个月的水费或电费或燃气费缴款单据。另您所提意见建议我单位已收悉,如有户政业务相关意见建议,也可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热线0755-84465000咨询反映。
    +1 2023-12-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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