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21年5月甲借用乙的名义在A市购买房屋一套,但是房产证由甲保管,自2022年1月开始乙对外言称自己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丢失不见了?$https://m.fang.com/ask/ask_5129847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51298474
-
2021年5月甲借用乙的名义在A市购买房屋一套,但是房产证由甲保管,自2022年1月开始乙对外言称自己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丢失不见了?
为了规避A市住房限购的规定,2021年5月甲借用乙的名义在A市购买房屋一套,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同时免费借给乙居住,但是房产证由甲保管。自2022年1月开始乙对外言称自己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丢失不见了,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了遗失登记和公告,并顺利经过规定期限后于2022年11月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重新颁发的房产证。2022年12月乙将该房屋以市价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丙,并在丙支付了房屋价款后办理了过户手续(移转登记)。在乙出售房屋并过户给丙之前,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何人?依据哪些法律规定或制度规则进行判断?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房屋,并办理变更登记吗?依据哪些法律规定或制度规则进行判断? 北京市
更多
房产证
产证
过户手续
过户
举报
提问者:ask2459181149
发布于2023-12-15 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