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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儿子两年多不来往母亲想收回购房款,给子女钱买房算借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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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hero2710

    发布于2023-11-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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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5267475815 丨Lv 2
    根据上述报道,母亲杨母为儿子结婚买房出钱,儿子小杨在婚后同住却与母亲产生矛盾,导致母子分居不相往来。母亲杨母希望卖掉婚房,但儿子小杨不愿意搬走。最终法院认定杨母向小杨支付的370万元应为借贷,判决小杨返还杨母借款本金370万元。 如果母亲杨母在两年多时间里没有与儿子小杨来往,并希望收回购房款,那么给子女钱买房算不算借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母亲杨母在给儿子小杨支付购房款时明确约定了该款项为借款,并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那么这笔款项就可以被认定为借贷。但如果母亲杨母没有明确约定该款项为借款,或者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那么这笔款项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借贷。 因此,如果母亲杨母想要收回购房款,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根据当时的约定和证据来进行判断。- AI整理生成 -
    +1 2023-11-20 北京市 举报
  • 曾倩怡 丨Lv 3
    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实际情况。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借款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借方向贷方借取某种货币或其他价值物,而在期限内,借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向贷方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行为。因此,如果母亲给子女钱买房,有明确的借贷合同,有明确的还款期限,属于借款的范畴。如果母亲给子女买房,没有明确的借贷合同,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可以认为母亲向子女支付的是赠与,而不是借款。因此,如果儿子两年多不来往母亲想收回购房款,给子女钱买房是否算借贷,取决于母亲当时是以借款的方式给子女买房还是以赠与的方式给子女买房。- AI整理生成 -
    +1 2023-11-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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