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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目的是要求他人交付财物,构成诈骗罪吗

    咨询内容我一朋友向我借钱,告诉我说一个老板欠他工程款四万块钱,一个礼拜就能收到,向我借了 7500 块钱打了借条说一个礼拜就能还给我,后面一个礼拜过去了他说工程款没收到,过段时间想办法。 我说他开始借钱的时候是不是就在骗人,然后他给我发了一张欠条,说老板给他打欠条了,收到钱就还,结果现在十个月过去了也没动静,我怀疑根本就没这回事,给他打电话也不接,他给我发的老板欠他四万工程款的欠条也可能是他自己造假的,请问如果工程款事件是假的,这种隐瞒真相目的是要求他人交付财物,捏造事实,伪造事实的相关证据来以求让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利用签订借款合同借钱手段,一开始就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意图,诱骗合同相对方履行完出借义务后,行为人即不再履行合同还款义务,所得到的财产算非法占有逃避返还骗取的财物吗,涉及诈骗吗? 北京市

    提问者:ask4790039734

    发布于2023-11-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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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244629317 丨Lv 1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你好,若是被骗了,建议通过以下方法挽回损失:被骗后,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尽量地提供能证明诈骗成立的证据,如双方的网络聊天记录、受害者汇款的证据及有关对方的线索等,以便公安机关能及时调查处理。在公安机关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咨询法律相关问题你可以拨打全省统一的法律援助咨询电话12348,咨询你关心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前往各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现场咨询。
    +10 2023-11-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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