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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对外租赁问题

    本人反映,华新新府中路某小区,自持房本该作为人才保障房,开发商不顾业主的反对,擅自改成酒店式公寓,对小区造成安全隐患,希望予以帮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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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487635770

    发布于2023-09-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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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188037578 丨Lv 2
    看到过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马先生:您好! 您来信反映的事项收悉。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小区土地面积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包含8幢(2幢12层,6幢14层)的普通商品住宅楼,其中配建有5%约2668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配建有不少于15%的开发商自持租赁住房8112.6平方米。该项目于2022年8月15日取得《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同通知书》,并于8月份交付使用,其中自持租赁住房位于9幢2号楼,建筑面积8112.6平方米,配套产权车位94个,均已取得产证。开发商在销售期间,通过沙盘对自持住宅进行了提示,与业主签署的《商品房销售合同》补充条款第五十五条【重要提示】第7条中也明确告知“10幢1号为保障房,9幢2号为自持住宅”。目前,开发商已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主体经营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开发商自持租赁住房是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开发商自持租赁住房对外租赁符合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1 2023-11-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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