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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户籍地购房提取,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购房地户口本

    非户籍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因为本人及配偶没有长沙本地户口,提取被驳回,买房时也只需提供社保证明,请问不转户籍能否通过申请?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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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475259842

    发布于2023-10-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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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61194541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我市购房提取政策如下: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3-10-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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