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门诊二类慢病费用报销问题

    我是在异地居住的深户一档参保人,已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我是门诊一二类慢病患者,其中糖尿病已经由深圳的社康中心于今年的七月底完成了建档和慢病认定。 咨询:二类慢病的门诊费用可否在网上《市外就医医疗费用报销》程序上办理报销?除了上传医疗票据、明细和相关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什么?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559553292

    发布于2023-10-0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5696528756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2023年10月1日异地发生的二类门特(高血压、糖尿病)就诊费用,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异地就诊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您可待市外医疗费用报销审核系统恢复后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3年内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市外现金报销业务办理材料及法律依据可通过如下方式查询: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服务-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另,关于门诊特定病种异地就医相关规定您可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搜索《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详细查阅。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10-11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