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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4285562067 丨Lv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如果房屋征收部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可以不经原住户同意,对征收的房屋进行拆迁的。 但是,根据通常的做法,房屋征收部门会尽力与原住户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在协商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并为住户提供必要的安置和补偿措施。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因此,即使一户不同意楼也不能拆,但如果房屋征收部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他们可以对征收的房屋进行拆迁。但是,在拆迁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尽力与住户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并为住户提供必要的安置和补偿措施。- AI整理生成 -
    +1 2023-10-18 北京市 举报
  • ask6438778521 丨Lv 1
    答:一户不同意楼不一定不能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部门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若征收部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原住户同意,对征收的房屋进行拆迁。但是征收部门一般会尽可能地与住户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但是征收部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仍可以对征收的房屋进行拆迁。而若征收部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则不能进行拆迁。另外,拆迁前,征收部门还需要向当地政府提出拆迁申请,并需要经过当地人大常委会同意后才能实施拆迁。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有争议的,一户不同意楼也不一定不能拆,具体情况仍需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考虑决定。- AI整理生成 -
    +1 2023-10-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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