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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的社保,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无法直接就医结算

    深圳市的社保,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无法直接就医结算; 2023年9月22日上深圳市医保局官网上,申请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已收到短信通知说备案成功, 于10月6日去就医,被告知不能直接结算。 当地医院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当时备案时我没有上传身份证?我没看到有上传两个字,直接按下一步了。 能否撤销异地备案?重新申请?在哪里可以申请撤销异地备案?还是有其它好的办法解决? 如果是个人自付费,到分娩后,如何申请生育津贴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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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315540974

    发布于2023-10-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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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359059728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目前,已按规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省内异地生育就医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已开通异地生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10-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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