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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诊(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办理

    如何在公共平台办理慢性病并跨省长期使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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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ucy_kaka

    发布于2023-09-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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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08167977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致电咨询人后表示: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规定,参保人申请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申请认定,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后,凭大病诊断证明和大病门诊病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需跨省使用的需同时完成有效备案或转诊手续。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10-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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