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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1565524238 丨Lv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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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10-12 举报
  • 闲庭月下人 丨Lv 3
    拆迁一、申请反诉:1、应当至当地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反诉,申请反诉必须提请质疑评估结果不公正、不合理或者遭受拆迁单位恶意误导等行为,同时提出证据;2、申请反诉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索赔要求,请求拆迁单位改正不合理的评估结果;3、反诉期间,可根据当地司法机关的要求,在司法机关的统一监督下,由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解决纠纷。二、提出行政复议:1、拆迁房屋评估不合理的,可向当地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反映不合理的评估结果及其原因,要求行政机关作出改正的决定;2、复议期间,有权提出补充材料,并且在行政机关的监督下双方可签订相应的补偿协议;3、如果行政复议不能解决纠纷,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改正不合理的拆迁评估结果。三、查阅有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管理条例》(下称《拆迁管理条例》);2、《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土地征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下称《征收安置通知》);3、《关于完善城市拆迁补偿安置制度的意见》(下称《拆迁补偿安置意见》);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住宅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下称《拆迁补偿安置通知》)。四、注意事项:1、拆迁房屋的评估是拆迁安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评估过程中,拆迁单位应当公平、公正、合理,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2、对于不合理的拆迁评估结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反诉或者提出行政复议,查阅有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2023-10-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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