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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修改偿还贷款方式

    2019年12月以配偶为主还贷人,采用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方式,每月按时还贷。目前主还贷人帐户还贷后每月仍有余额,副还贷人帐户未发生过划扣。请问是否可以提取俩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以及如何修改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方式? 北京市

    个人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还贷 举报

    提问者:ask6330295779

    发布于2023-10-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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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468516275 丨Lv 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2019年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以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作为还款账户,不能变更还款方式。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房申请贷款时提取人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提取首付时,需先留存所购住房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若同一套住房有多个提取人,所有提取人账户余额加总满足留存额要求即可。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可办理商业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提取业务,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帐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线上提取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按月还贷操作指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3-10-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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