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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垃圾分类咨询

    领导您好,关于《深圳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文件,DB4403/T 73—2020,里面有几个不确定点想咨询一下。 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暂存点和集中分类投放点,这三者的通俗区别是什么?以什么标准衡量? 2、文件第14页展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蓝绿红色四桶)是属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暂存点的配置吗?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蓝绿红色四桶),可否放置在住宅区地下停车场位置?或者入户大堂架空层的左右侧面(非草坪)? 4、住宅区每栋192户的标准,应该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暂存点还是设置集中分类投放点? 5、可否在消防登高场地建造半封闭型集中分类投放点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谢谢领导解惑! 北京市

    提问者:ask6650464223

    发布于2023-09-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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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03002355 丨Lv 1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结案,案件号:深城管2023字第345131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回复: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暂存点和集中分类投放点,这三者的通俗区别是什么?以什么标准衡量的问题:集中分类投放点集中要求摆放一组分类收集容器,包括应摆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用于投放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应摆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用于定时定点投放厨余垃圾;应摆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投放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可摆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投放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有害垃圾;可摆放废旧织物收集容器,用于投放废旧织物。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可单独摆放收集容器,如部分单独摆放的收集容器主要为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中的药品药具等有害垃圾、废旧织物收集容器。目前我市推行“集中分类投放 定时定点督导”的分类模式既要求所有住宅小区(城中村)必须设置集中分类投放点和部分单独摆放的收集容器(废旧织物收集容器)。投放点与暂存点的区别在于投放点是用于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地点和场所,暂存点是用于汇聚和暂时存放已分类垃圾,收集废旧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绿化垃圾、年花年桔、日常花卉绿植等不适合用垃圾桶收集的专项垃圾,接驳垃圾收集运输系统的地点和场所。二、关于文件第14页展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蓝绿红色四桶)是属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暂存点的配置的问题:分类收集容器是配置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住宅小区(城中村)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设备技术导则的通知》要求,收集容器必须配备外罩进行密闭化。三、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蓝绿红色四桶),可否放置在住宅区地下停车场位置?或者入户大堂架空层的左右侧面(非草坪)的问题:集中分类投放点中的收集容器要求加密闭外罩,占地比较大,同时要求地面硬化,配备分类指引牌以及洗手池、照明设备,连接污水管网、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条件。所以不建议设在地下停车场。入户大堂架空层若空间满足要求可以设置集中分类投放点。四、关于住宅区每栋192户的标准,应该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暂存点还是设置集中分类投放点的问题:每个住宅区必须设置集中分类投放点和暂存点。一般每150~200户设置1处集中分类投放点;单栋户数超过200户的住宅楼可每栋设置1处集中分类投放点。五、关于可否在消防登高场地建造半封闭型集中分类投放点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问题:生活垃圾产生源应合理布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并公示点位。点位布设应符合城市规划、标志醒目、引导性强。所以不建议在消防登高场地建造半封闭型集中分类投放点。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
    +10 2023-09-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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