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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次提取咨询

    你好,本人第一次提取时名下无房,以“租房提取”方式,现在结婚了,配偶在广州有房有贷,请问我想第二次提取,可以以“租房”为理由提取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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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525910019

    发布于2023-09-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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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052816043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租房提取规定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根据您的描述,您配偶在本市有自有产权住房,您不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办理购房提取前,需先注销原租房提取单,再新增购房提取单上报提取申请。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3-09-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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