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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第四条

    《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第四条 同意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的建设者(以下称建设者),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此条中的建设者,在2023年6月9日的听证会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分局的工作人员说是同意加装的业主,而作为反对业主不承担加装电梯要承担的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请问在反对业主强烈反对下强制加梯,反对业主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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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088502494

    发布于2023-09-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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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260137436 丨Lv 2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您咨询关于《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第四条事项,现答复如下:根据《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第四条,同意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的建设者,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如有必要,您可咨询律师意见,以法律的手段保障自己的权利义务。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至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以及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即由作出相关民事行为的民事主体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1 2023-09-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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